November 21
一早起来,老妈就发上了面,又到菜市场买了新鲜的芹菜。午觉后,稍试休息,喝点水,润润嗓,就开始行动起来了。洗菜、切肉、和馅、揉面、包……
两个包,一个赶。
其实每次包饺子也就是我们全家聊过去的事情的时候。妈
November 19
同事的婚礼,成了报社同事大聚会,一礼两用,充分体现和谐团结环保节约的精神!
新郎像及了Michael Scofield,聪明,内敛,帅气等一干好词全用上也不过。哈哈,俺老同事了,不惜词了!
新娘更是个机灵的可人!
好久不见的同事都稍稍有点儿发福,好啊,只要身体好工作顺利!
真是怪想怪想的!
机会太少了!时间不饶人啊!
November 15
谁都知道这个镇上最靠山谷的那个小店是死神开的。
这个死神不是总的掌管冥界的大死神,他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死神,只掌管这个巴掌大的山谷里的小镇,是家族世袭的职业。大家有点怕他,但也不是十分怕,他有时候也会到人群里来,穿着件沉默的黑色斗篷——因为他的生意不大好,这个镇上的人们都挺健康,他一年也收不了几个灵魂。正是这个原因,小死神的爸爸老死神就是这样被上帝没收了营业牌照,变成了不能有神力的孤魂野鬼。当小死神接过牌照后,他就必须扩展下营生。
这个小死神虽然权限不是很大,而且到目前为止没有显露出任何当死神的天赋,但是毕竟是死神啊,大家还是看见他就绕道走。小死神从黑色斗篷里伸出一个招牌:高价收购灵魂。
他在集市的边上站了一整天,都无人问津。他把自己裹在黑色斗篷里,谁也看不见他到底长得什么样子?有人猜他很英俊,有人猜他很丑陋,还有人猜他根本就没有肉,只有骨架。
一群姑娘尤其对他感兴趣,唧唧喳喳远远在讨论他。玛塔说:瞧他那个子,蛮高的么!肩也算宽的样子!丽莎说:但是他是死神又看不见脚,也许穿了内增高鞋也不一定啊……最粗鲁也最好奇的姑娘叫桑格格,她说:姑娘们,为什么你们不去撩起他的斗篷看个究竟呢?姑娘们惊呼:千万不要!谁碰一下死神的斗篷就会嫁不出去的!更不要说掀了!桑格格用恶劣的小牙齿,咬住刚愎的上嘴唇,挤出一句话:嗷?是么?
值得交待一下,桑格格虽然勉强从小生活在城镇里,但是她却是好心人从田野里捡回来的小弃婴。她一点儿也不对自己莫名的出生感到有所卑怯的表示,她用镇里纳税人捐献的钱在孤儿院健康地长大。并且,和其他姑娘一样,上了这座小城镇唯一的一所中学。她矫健地在山坡上爬行,把娇弱女同学远远甩在后面;她跟男同学拌嘴,漫骂地比他们还要刻毒,而真打起来,气力也不比他们弱太多。
桑格格像个小子那样抱着膀子绕着死神上上下下看了一圈,姑娘们惊叫着四下逃开了,腾起的灰尘在集市上引起了更大的惊惶,那些做买卖的小生意人还以为城管来了呢——他们不怕死神,但是怕城管——瞬间都统统消失了。
偌大的中心广场,就剩下桑格格和死神面对面。
桑格格想缓和一下气氛,乜斜似的笑着,抱拳:哥们,小妹这厢有理了!……半晌,那黑色斗篷都没有反应,桑格格觉得他很没有礼貌,就怒不可遏地上前用一双短粗的手,“嗖”就把斗篷掀在了地上!
一个惊愕的英俊少年,出现在这个世界上。是的,这是一个很年轻的死神。他不习惯阳光,用手挡住光,桑格格发现,他手上居然拿着一本书!原来这一整天,他就举着一个“高价收购灵魂”的广告牌,然后躲在斗篷里看书!桑格格辨认了一下,那本书是本什么诗集,她忍不住用她独有的嘎嘎作响的笑声笑起来:嘎嘎嘎!你!居然在看诗!死神居然在看诗!嘎嘎嘎!
那个少年,喔,死神,他涨得满脸通红,飞快地把斗篷捡起来披上,跑掉了。
桑格格呆呆看着他的背影,直至完全看不见那个黑色的小点。她才发现,地上有一本诗集,她缓缓捡了起来,拍拍灰尘,翻开第一页——《毁灭》:魔鬼不停地在我的身旁蠢动/像摸不着的空气在周围荡漾/我把它吞下,胸膛里阵阵灼痛/还充满了永恒的、罪恶的欲望……
……
野姑娘桑格格从这天起,开始不一样了。她每天认真地洗涤自己那粗糙而乌黑的头发,用梳子使劲儿梳它,虽然,梳子和头发都蒙受了损失。她脸上的神情不再只有凛然一种,经常对着山谷悬崖那边,若有所思的样子。当然,作为一个孤女,她勉强算有了平生第一件私人物品——一本捡来的诗集。
这一天,黄昏像四桨的风扇那样缓慢地旋转着,山顶教堂的钟敲响一下又一下。死神的小店终于有人前来叩响。很久之后,小死神迟疑着把门打开了,看见一个姑娘,带着最饱满的灵魂站在了他的面前。她看见了他,一字一句地说:我,桑格格,想把灵魂卖给你。
他看着她。前一夜,上帝的使者才来过,说,如果在黄昏之前还收购不了一个完全的灵魂,就要没收他的资格,赶他去田野做游魂。但是,上帝的大使者可怜这个英俊的小死神,暗中安排,如果真的没有,就悄悄派遣一个人前去把灵魂交给这个不称职的死神。
那么,这个人来了。
桑格格因为激动,胸脯起伏着,她再一次看见他的时候,发现他比第一次看见还要英俊。他的目光忧郁朦胧,正看着她。她把手中的诗集递给他:给,你丢掉的!他想起来这是那天掀掉他斗篷的姑娘。她和那天的野蛮有些不一样,她的目光充满一种好看的光。
死神迟疑了一下,接过来,把门打开,优雅做了一个“请”的姿势。桑格格走进门来,发现,这个房间全部是书架,上面是各种诗集。小死神说:你想好了么?姑娘?灵魂卖掉就再也找不会来。他的声音像是从地下传来,但是那么亲切和充满磁性。桑格格还没有卖掉灵魂,就却像已经丢了魂一样,呆呆地看着他:……嗯,是的,我确定。小死神叹了口气,说:那么,你可以对我提要求,说说你要什么,那是你灵魂的交换……除了这里的诗集……
桑格格摇摇头,果断地说:不,我没有什么想要的。你快来拿走灵魂吧!作为一个死神,你太罗嗦了!小死神从头上冒出了汗,他缓缓地举起来手来,对桑格格说:既然这样,把手给我吧,姑娘。她把手放在他手中那一刻,他们都颤抖了一下。慢慢地,桑格格变得透明起来,她从心脏往外流出的血液,一点点变成蓝色,蓝色的血向前,红色的血退后,眼见桑格格就要变成一张人形的蓝色的网,她的眼神从充满感情慢慢变得空洞……突然,小死神收回了手,桑格格的血陡然又从蓝色全部变成了红色!他倒在地上,大汗淋漓,喘着粗气:不行!不行!我不接受什么都不索取的灵魂!
桑格格恢复了意识,听见小死神说:姑娘,我还是劝你不要卖掉灵魂吧,我可以把这屋里的诗集都送给你!
桑格格虚弱地摇头:死神先生,你不仅罗嗦还是个傻瓜。我知道,来的人都告诉我,只要你今夜不收购灵魂,你就要变成田野上的野鬼。小死神惨白的脸上居然起了一丝红晕!他摆手:不!不!你为什么这么对我,我是死神!你醒醒,姑娘!桑格格低下头:我想,死神先生,我爱上了你。
房间一片死寂。
小死神温柔地拉起桑格格的手,轻声说:姑娘,你介意和我去田野上流浪么?不过,我除了是一个拥有很多诗集的游魂,连死神也不是了……桑格格抬来头来:我愿意,我本来就是来自田野的小野丫头!稍顷,她略微恢复了之前的野蛮劲,乜斜似的抱肘而笑:再说,我碰了你的斗篷,也嫁不出去了啊!
……
从此,这个小镇再也没有人见过那个小死神和野姑娘桑格格。偶尔在有风的夜晚,听见风声夹杂一些吟唱的声音,从遥远的田野尽头传来,还有那嘎嘎作响的,野姑娘的笑声。
November 14
明天是三周年纪念日。
那是我工作生涯中最快乐的地方,那是我最热情工作的地方,那是我把青春都奉献了的地方,那是个开心伤心共存的地方……我已经把我的大部分记忆留在了那里:
夜班下了,我们几个好玩的年轻的一直在等着不走,主任一走了,我们精神都来了,工作程序关掉,看电影的看电影,聊天的聊天,那个时代,网络聊天可是刚刚兴起,有时我们三个在屏幕前和对方一人(大概对方也是一群人呢)聊天。你一句我一句,直把对方搞的晕头转向,稀里糊涂,总是追问底细。这边我们就只乐个不停,手下仍然继续不停。记得有一次在办公室看碟,一个椅子的螺丝掉了,就在我和小径同学全身贯注忙着安装螺丝修理椅子的时候,主任突然返了回来,虽然没说什么,但脸色阴沉,吓得我们一连几天都没敢再在办公室里玩。
但,这不是每天的目录,有时是各自找地方小憩到天明,再骑车或摩托车互相带着,人多就跑步去四里山爬山。跟早起的老太老头们一起晨练,今天爬这个小山头,明天再上那个,今天走这个铺好的台阶路,明天就自找林间小路,站在山头上,也喊喊山。才知道,喊山真不是说喊就能喊出来的,从未这样放肆的喊过,一开始只张个大嘴,声音在嗓子里出来直能到嘴里就再也飘不出来了,练了几次仍然不行。坐在山头望着远处的青山,聊着小天,呼吸着一天最新鲜的空气!
有时我们也不爬山,就直奔山下“羽毛球场”,球场很正规,球网、规则线一个都不少,只许自备球和拍。人多双数就来个双打,人少单数就单打加裁判,杀几个回合,大出一身汗,浑身那个舒服就甭提了。
一位同事好久没来,以为他有事请假,结果今天才得知他调去另的单位了。当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,我真是一凉,怎么也告诉一声啊,毕竟不是一般同事的关系啊,不只是早就认识,而且和老师家人一块吃过饭的。真的很难过。
算了,平时也不打电话——但经常见啊;感觉感情挺深的——一厢情愿啊!自我感觉太良好了!
算了,也许刚走还不好说,现在人事关系比工作还重要,关系到一辈子的生死啊!
算了,同事嘛,干啥又这样伤自己的心!
算了,还是默默祝福吧!
November 06
晚上和春峰聊了会儿天,半夜下班回到家,突然怀念起十三楼的日子——和他们的日子。
十三楼的分开代表着一个时代的结束,一个时代的到来。
November 04
自从三年前在单位门口扭了脚腕以后,我那美丽细弱的小脚腕就再也不如原来自由了。
晚上、最后两台阶合为一、险些没坐到地上。
不就是扭脚吗,又没发紫,又没有肿,过几天就好了。
瑜珈不能断啊,走路上班不能断啊,跑着上楼继续啊,爬山继续啊,出游不能停啊……
真的没事啊,也没有感觉啊,正常、健康。
终于,今年年初,冬天,走路上班感觉不自如了,都两年多了,难道旧伤复发啊?!不可能。
夏天陪妈妈逛街,走在小区的马路崖上,穿着凉拖的左脚好像真的不高兴了,又轻轻的报复了一下——扭了,很轻很轻的一下,从此我就成了“残疾”人。
去医院,大夫说太轻了,用中药泡就行。大热的天开始在家熬中药,满屋飘着苦苦的中药味。
上面流着汗,下面加着热,泡了两天脚就开始痒——天热,过敏了,只好停药。
天冷了感觉越来越不好,去医院找专家,拍了片子,没事,软组织损伤,太轻,还是中药泡吧!
唉,回家继续吧,还好天冷了,不过敏了,不过窗户一关,各个房间都弥漫着中药味。被子、橱子、沙发,甚至做好的饭菜也感觉有中药味。
前天,同事大哥知道后告诉我一个老方子,到中药店买栀子粉和老面一起糊在伤处,一天一夜准好。这不,从昨晚就打上老面(老面起石膏作用)的我,一直用一根腿在家里蹦来蹦去,我那右腿已经严重超负荷了。
但愿这次可以治好。
单位一位学医的同事说,年轻女士特别是脚腕很细的女士,很容易扭着脚,又穿高跟鞋,扭着一次下次还要扭上次受过伤的地方,所以走路一定要注意,我也在这儿奉劝MM们,保护好美丽柔弱的脚腕,那可是整个身体的支柱啊!